赋得古原草送别
Bai Juyi — On the Grass of the Ancient Plain
唐 · 白居易 · 贞元三年(787年)十六岁
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。
他写的是草。但他写的不是草。
他写的是:有一种东西,是火烧不尽的。是野火烧不尽,是时间烧不尽,是逆境烧不尽,是所有那些想要毁灭它、压垮它、让它消失的力量,都烧不尽的。
这种力量有一个名字——但十六岁的白居易没有说出来。他只是说:春风吹又生。
| 词语 | 释义 |
|---|---|
| 赋得古原草送别 | 科举考试命题作文题目。"赋得"是科场术语,"古原草送别"要求写古原上的草及送别之情 |
| 离离 | 草叶茂盛、繁密的样子,"离离"即"累累",密密的,一丛连着一丛 |
| 一岁一枯荣 | 一年一次枯萎,一年一次繁盛,写草的生命周期 |
| 野火 | 荒野中燃烧的火,可以烧掉整片枯草,是毁灭性的 |
| 不尽 | 不能彻底消灭。"尽"字是关键——不是不死,是不能被"尽" |
| 春风吹又生 | "又"字极妙——每次都是这样,不是一次性,是规律 |
| 远芳侵古道 | 远处的芳草蔓延到古道上。"侵"字写草的力量:扩张,覆盖 |
| 王孙 | 离家远游之人的代称,出自《楚辞》"王孙游兮不归" |
| 萋萋 | 草叶茂盛的样子,"萋萋满别情"将草的茂盛与别情的浓郁叠合 |
唐德宗贞元三年(787年),白居易十六岁。
他从河南新郑老家出发,带着自己写的诗文,来到长安拜访名士。去拜访的人,叫顾况——当时的文坛名宿,以刻薄著称。
顾况看到他的名字,开玩笑说:"长安米贵,居大不易。"(想在长安出人头地,可不容易啊。)
然后他翻开白居易的诗卷,看到了这首《赋得古原草送别》。看到"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"这两句时,《唐才子传》记载他的反应:"道得个语,居即易也。"(能说出这样的话,在长安住下来也就容易了。)
"赋得古原草送别"是科举考试题目,是命题作文。考生必须在限定的框架里写作。
但白居易在题目要求的框架里,塞进了一个十六岁少年对生命最本能的理解:有一种东西,是烧不尽的。
这个理解,在他后来的人生里得到了验证:他被贬谪过,被排挤过,但他的诗文、他的影响力、他的生命力,就像那原上草一样——"春风吹又生"。
"离离原上草"
开篇五个字,写的是草的形态:茂盛、繁密、铺满原野。
"离离"是叠词,让读者仿佛能看到那片草原:不是一株两株,是整片原野都覆盖着草。
"一岁一枯荣"
写的是草的时间:一年一次枯萎,一年一次繁盛。
这句写出了草最基本的特征:它会死的(枯),也会活的(荣)——而且这个循环,每一年都会发生。
"野火烧不尽"
写的是草面对逆境时的状态:火烧。
"野火"是毁灭性的火,能把一切都化为灰烬。但"不尽"两个字,写出了草的特性:它不能被彻底消灭。"尽"字是关键——不是"不死",而是"不尽"。野火烧过,草的根还在地下。
"春风吹又生"
这是整首诗里最重的两个字:"又"。
不是"重新",不是"再次",是"又"——每次都是这样。野火烧了,春风来了,然后又生了。这不是一次性的事件,这是永恒的循环。
"又"字里,有白居易十六岁时对生命最本质的理解:活着的东西,是不会真正消失的。
"远芳侵古道,晴翠接荒城"
从草的本体,转到了草与空间的关系。
"侵古道"——草在扩张,在蔓延,在一步一步地把那些人类走过的路重新覆盖。古道是曾经有人走过的地方,现在被草覆盖了。草在说:人类走了,但草会回来。
"接荒城"——荒废的城池,被草从原野延伸到古道,再延伸到荒城。草在占领那些人类离开的地方。
这两句写出了白居易对时间的感知:人类会离开,会走向繁华,也会走向荒废。但草不会离开。
"又送王孙去,萋萋满别情"
最后两句,点题:送别。
"王孙"出自《楚辞·招隐士》:"王孙游兮不归,春草生兮萋萋。"白居易把《楚辞》的意象化用在自己的送别诗里。
妙处不在写离别本身,而在于把离别和草联系在一起:"萋萋满别情"——草的茂盛里,满是离别之情。草的"萋萋"和别情的"满",在文字上形成了呼应。
更深一层:离别的人会走,会消失。但草还在。"萋萋满别情"——这种离别之情,年复一年,只要有人送别,就会有。就像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。
- 命题作文的突围 — 科举考试的题目要求写草和送别,但白居易在有限框架里,塞进了一个少年对生命最根本的理解:活着的东西是不会被消灭的。 这种"借题发挥"的能力,是白居易一生写作的核心。
- "又"字的力量 — "春风吹又生"——这个"又"字,把草的生命力从"特例"变成了"规律"。不是一次性的奇迹,是每年都会发生的必然。
- 从自然到情感的层层递进 — 从草的存在(离离原上草)→ 草的生命力(春风吹又生)→ 草与空间(侵古道,接荒城)→ 人的情感(满别情)。从物到情,情感有完整的弧线。
- 《楚辞》典故的化用 — "王孙"和"萋萋"出自《楚辞·招隐士》,白居易不是直接引用,而是化用——让诗句有了文化的厚度:从《楚辞》的时代开始,人们就在用春草写离别了,而春草一直在那里。
乐天诸诗,最浅者莫如《草》一首。然写得自好,浅中却有深意。
"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",十字道尽物理,有识者自知之。
"又"字里有多少生命的倔强,"又生"里有十六岁少年对世界最真诚的理解。白居易这首诗的好处,在一个"活"字。
读《赋得古原草送别》,有一个问题值得停下来想一想:
一个十六岁的少年,为什么能写出"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"这样的句子?
十六岁,没有经历过真正的逆境,没有被贬谪过,没有见过真正的"野火"。他只是站在长安城外的古原上,看着那些草。
但他看到了草的本质:草是会死的(野火烧了,草就枯了),但草也是会活的(春风一吹,它又从地下钻出来,又是一片绿色)。
这种"看起来死了,但其实没有死"的生命力,大概是少年白居易对世界最本能的理解。
后来的人生里,白居易经历过真正的"野火":他被贬谪到江州司马,在那里写下了"同是天涯沦落人,相逢何必曾相识"。
但他就像那原上草一样,没有"尽"。
千年之后,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某些时刻:遇到"野火"——一些事情,把你的生活烧得一片焦黑,让你觉得什么都不剩了。
那时候,读一读"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":
那野火烧过的地方,春风来了,草还会再长出来的。
不是因为草有多伟大,而是因为活着的东西,是不会真正消失的。
唐 · 顾况